淺談便攜式汽車稱重儀的發展歷程
點擊次數:1065 更新時間:2019-10-11
國內自主品牌便攜式汽車稱重儀近幾年不論從產品還是設計都有著很大進步。同時相比進口便攜式汽車稱重儀偏高的售價,在價格上有著很大的優勢。由于借鑒了國外成熟的設計除了精度高以外,靜態綜合精度和靈敏度和穩定性上已經超越了國外品牌。
超載超限新政策2016已經開始實施,貨車超限超載已經有了新的處罰標準,從9月21日起,貨車超限施行新標準。貨車的超限認定標準將嚴格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載及質量限值》(GB1589-2016)執行。
其中顯著的變化,取消車貨總重超過55噸、平均軸載超過10噸和載貨超過車輛出廠標記載質量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通俗來說,以前是根據軸數來認定超限,比如5軸貨車,車貨總重超過50噸以上涉嫌違法超限運輸。按照新的標準,同樣是五軸貨車,超過43噸(個別車型超過42噸),即涉嫌違法超限運輸。
便攜式汽車稱重儀發展速度非常快,廣大執法單位初都是使用有線連接便攜式汽車稱重儀,由于該產品的連接線很容易被大噸量汽車壓斷,稱重儀發現這個問題,火速召集研發小組,對便攜式稱重儀連接線容易被壓斷的問題展開研究,之后研發的無線便攜式汽車稱重儀便逐漸取代有線式稱重儀。
超載超限新政策2016已經開始實施,貨車超限超載已經有了新的處罰標準,從9月21日起,貨車超限施行新標準。 貨車的超限認定標準將嚴格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載及質量限值》(GB1589-2016)執行。
長期以來,交通運輸部門負責依據車輛軸荷和路橋承載能力進行超限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按照行駛證標注載質量進行超載管理。此外,2004年國家出臺強制性標準《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提出了車輛生產標準。但是在實際執行中,各部門依舊按照各自標準執行,造成超限與超載標準不統一、車輛管理與車輛生產標準不統一等問題,群眾反映強烈。此次《意見》中有一個重大突破,就是結合新修訂的《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統一了車輛超限超載執法認定標準,將六軸及以上車輛重量限值由55噸統一調為49噸,實現了車輛管理與生產標準相統一,交通運輸部門與公安部門執法標準相統一。